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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迟夙生的卖淫合法化提案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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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6 0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问:去年您对“两高”投了反对票,您支持和反对的标准是什么?
迟夙生:那就是看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了。当老百姓希望一个冤案得到纠正但很困难的时候,您能投法院的赞成票还吗?而且投反对票的并不只是我,两高报告得到的反对票历来是最多的。

问:您当代表的生涯之中,投的赞成票多一些,还是反对票多?
迟夙生:每一次投票都是拍着自己的良心,做的都是无愧无悔的事情。是让后代为我们感到骄傲,而不是感到耻辱的事情。
提案 改革开放程度越高,卖淫嫖娼就越多
问:您有些提案很超前,比如“卖淫合法化”,您找了30个代表附议,当时是怎么游说他们的?
迟夙生:那是2003年提出的。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就越多。到现在为止,仍然是这样。
现行《刑法》规定,组织卖淫嫖娼罪判死刑。但是被组织的卖淫嫖娼这部分人是分三类的,一类是被强迫的,还有是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嫖娼,对他们可以保留死刑;但是还有自愿的成年人,她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并且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应该判处死刑,甚至不应该定罪。
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今后10年或者20年,很多贫困的人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局面。因为有卖淫嫖娼的存在,强奸犯罪实际上大量减少了,过去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时候,强奸犯罪量是非常大的,这是客观现实。
2003年提出来之后,确实有了一定的改善,比如说过去公安机关办案是以公共场所放置的安全套减少为组织卖淫嫖娼的一个衡量标准,甚至可能用这个来处罚你,后来确实安全套的放置多了很多,大概和当时积极的提议有关系。多放一次安全套,可能减少一次染病的机会。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我认为自己是无愧的,我确实为人民负了责。
问:在为敏感的提案寻找其他代表的支持时,有没有遇到过直接的反对?
迟夙生:当然有反对,有人不愿意参与敏感的话题的讨论,不参与就不参与吧,当时律师同行们还是比较支持我,还有医务界的代表。(我所在的)黑龙江代表团的人倒是不多。很成功的联名上了30个人,尽管后来没有列为正式的议案,但是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了这样的呼吁我也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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