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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武汉地铁被曝向招标评委施压使内定企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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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0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2月20日,媒体曝光武汉地铁广告招标问题,被有关部门认定招标无效。近日,武汉地铁又曝在招标时自定评委或向评委施压,使得内定企业中标。知情人称,武汉地铁屡次让不达标企业中标,甚至为个别企业公开修改招标文件。

新华网武汉2月24日电 本月20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披露武汉地铁广告招标幕后操纵痕迹明显,被有关部门认定无效。近日又有两名知情人向“新华视点”记者举报,武汉地铁多起招标活动存在人为操纵、串标等违法行为。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这家公司为何两次违规中标?
在2011年武汉地铁2号线、4号线应急电源EPS采购招标中,并不具备投标资格、不符合应急电源产品技术标准要求的武汉一家电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竟然两次顺利中标。
武汉质检部门表示,消防产品不达标,将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突然停电或火灾等情况,无法提供应急灯光及安全指示,不利于乘客及时逃生。
记者在一份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EPS电源采购招标文件中看到,武汉地铁消防应急灯具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包括达到国家标准GB17945-2000,并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可。而知情人士举报说,这家中标企业的产品并不符合这两项标准。
接到投标单位举报后,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先后三次到这家中标企业调查。稽查队长葛先宏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生产的应急电源产品确实没有达到消防应急灯具国家标准,也未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可。遗憾的是,此后有关部门并未对这家企业进行查处。
根据法律,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就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曾参与此次投标的青岛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经理刘宏奇告诉记者,在开标过程中,他查看了这家公司的投标书,确实没有这两个标准的相关认证书。“其资格审查是怎么通过的?在评标中又是如何以最高分中标的?”刘宏奇说,他心中充满疑问。
武汉地铁集团具体负责消防设备采购的供电部负责人刘臻承认,自己和同事张刚都是这次招投标评委,至于审核筛选及打分过程,他称“已过太久了,不记得了”。
刘宏奇透露,他本人曾向张刚提出质疑,为何选择一家不合格的企业?张刚回答“我也很无奈,没办法”。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这种违规采购的消防产品,在安装、监理、验收等多个环节很容易被发现,“武汉地铁很清楚其中的安全隐患,但一直无人过问,背后的问题不言自明。”
不达标企业何以达标?
据一名知情人举报,武汉地铁屡次让不达标企业中标,其手段并不高明,也不隐讳,甚至公然为个别企业公开修改招标文件。
2011年4月26日,武汉市公布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EPS电源采购招标公告。与2号线的招标文件一样,明文要求消防应急灯具须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00,报名截止日期5月6日。
但7月20日,武汉地铁发布《答疑解答书》,将这一标准要求改为低于国家标准的GB16806-2006。而这一标准是不能用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专门负责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专业标准制定的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在给一家企业的咨询回复中明确表示,“两个标准不能相互替代”;同时,消防法第24条也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一些参与投标企业怀疑,这是为某个企业特意进行的修改。刘宏奇说,在报名投标的8家企业中,唯独武汉这家企业的产品达不到国家标准。当时他就预感武汉这家投标企业“打通”了关节,于是他主动退出投标。结果不出所料。
记者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这家中标企业出具的“消防应急电源检验报告”上看到,其产品“不可配接消防水泵、喷淋泵等灭火设备”。
刘宏奇说,他早就发现了涉嫌串标问题。在2号线招标中,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可是一项强制性条件,但在4号线招标中,却变成了非强制性条件。
湖北省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工程师王利民表示,这一认可是公安部强制进行的验收,没有这一认可的产品禁止使用,否则一旦突发火灾,将不能提供足够时间的应急照明,影响乘客自救与逃生。
今年底将开通的武汉地铁2号线,将承担武汉城区50%的过江交通量,年输送旅客量预计达2亿人次。“这种操控招标形成的工程质量隐患,带来的恐怕不仅是国有资产流失。”王利民说。
评标过程谁在操控?
据另一知情人士反映,武汉地铁在招标过程中,有时会自己派评委打高分,或者间接地向评委施压,以左右招标结果。
这名知情人是湖北省建设厅认定的建设领域招投标评委。他参与过4场武汉地铁的招投标。据他介绍,按规定招标评审必须在武汉市招投标中心专门的评审室进行,那里有摄像头和录音设备,如有违规动作和语言都会留下证据。但是,武汉地铁的上百次招标活动,大多选择在其他场所进行。
据他介绍,在地铁6号线工程监理招标评审会上,他注意到,每一个投标书打完分数,社会评委都会将打分结果上交给统计员,唯独业主方面的评委迟迟不上交。直到招标代理公司人员递纸条后,业主方面的两名评委才上交打分结果。至于纸条上写了什么,不得而知。
这名知情人说,按有关规定,业主方面的评委人数一般为一名,但武汉地铁举办招标活动,每次都派两到三名评委,以确保内定的企业中标。
他还披露,2011年,在7号线监理工程项目招标评审过程中,三位社会评委都发现一投标企业递送的材料不合格,相关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将这家企业淘汰。然而,业主方面的两名评委极力推荐这家企业。无奈之下,社会评委只得打最低分。但是,中标的依然是这家企业。
这名知情人反映,在评标过程中还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统计人员现场公布打分结果,未及评委一一核对,就匆匆签字认可。一次在龙湾度假山庄进行的评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按规定每个标段单独评审,一个评完再评下一个,然而这次评标,每一个标段打完分后,招标负责人都会说“为了节约时间,边评审边算分”,这样安排便于做手脚。
业内人士呼吁,“为了公众的安全,政府部门应就此问题进行彻查,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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